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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度U-start創新創業計畫─北科收件說明

113年度U-start創新創業計畫─北科收件

🔥113年度計畫時程

  • 第一階段:113年5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
    -113年4月30日前公告錄取
    -補助款全額新臺幣50萬元
     (學校創業輔導單位15萬元+團隊創業績基本開辦費35萬元)
  • 第二階段:113年1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
    -獲選為創業績優團隊者可獲得25萬至100萬元之創業獎助
     (須通過第一階段並於執行期間提出申請,補助費用經審查通過後核定)

🔥申請資格

  • 至少3人組成,其中應有2/3以上(無條件進位)成員為近5學年度大專校院畢業生(即108至112學年度上學期)或在校生(含專科四年級以上及在職專班學生),其餘團隊成員可為社會人士或取得居留簽證之外籍人士,社會人士及外籍人士須為18歲(含)以上至35歲(含)以下青年。
  • 每人以參與一組團隊為限。各團隊之代表人應為近5學年度大專校院畢業生或於在校生(請留意於核定補助時須年滿18歲始能擔任公司行號籌備處負責人)
  • 申請之團隊及團隊成員未曾接受本計畫之補助,且於計畫申請時,團隊成員不得為公司行號負責人。
  • 團隊成員均未曾接受本計畫補助,各成員於計畫執行期間應全職投入本計畫,不得在他處任職工作。

🔥計畫類別:製造技術類、創新服務類、文創教育類、社會企業類

🔥申請方式
線上提案申請:於113/2/23前由學校育成單位及創業團隊至U-start管考系統進行線上提案,並上傳學校提案申請公文,每校所提申請計畫以15案為限,逾期或申請對象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。
申請資料補件:青年署指定之專案辦公室完成資格審查後,針對符合申請對象資格者,若有須資料補件事項,申請學校應於獲專案辦公室通知後3日內完成補正。逾期未完成補件者,視同自動放棄。

🔥計畫補助

  • 35萬元團隊開辦費
    以業務費、人事費及雜支為編列原則,其中人事費編列以補助經費百分之七十為上限,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萬元。 業務費編列以工讀費、印刷費、國內旅費、短程車資、膳宿費、公司設立規費、記帳費、材料費、租金、廣宣費、資訊服務費、場地使用費等科目為原則,必要時,得敘明理由編列其他項目。但不得將補助款支用於人員獎金、國外差旅費、公關交際費、耐久性設備、硬體修繕等費用。
  • 15萬元學校創業輔導費用
    以業務費、人事費及雜支為編列原則。業務費編列項目以講座鐘點費、諮詢費、工讀費、印刷費、國內旅費、短程車資、膳宿費、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、臨時人員勞、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科目為原則,並依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規定,倘內部場地有對外收費,且供辦理計畫使用者,得依規定編列場地使用費;必要時,得敘明理由編列其他項目。另應編列至少百分之三十經費用於輔導團隊之專業業師諮詢費用。

⚠️經評選核定獲補助後,團隊須與學校育成單位簽約進駐,並完成公司行號籌備處設立申請,始得請領第1階段補助款全額50萬元(分為學校創業輔導費用15萬元及團隊創業基本開辦費35萬元)。
⚠️團隊須接受學校育成單位創業輔導滿6個月,每月至少召開2次以上輔導會議及查閱團隊經費使用情形。
⚠️依本校主計室與出納組規定,除個人帳戶外,請款對象須提供公司統一編號,故請團隊提供籌備處相關證明時,同步辦理公司設立,以利補助經費順利撥款於團隊。

🔥本校收件時程
北科收件流程

🔥收件資訊
113/1/19(五)17:00前寄送計畫書初版至:taipeitechiic@gmail.com
信件標題命名為「113年U-start計畫輔導申請-團隊名稱
請於寄送後聯繫預約與中心面談時間,如未進行面談恕不收件 。
聯絡電話:02-2771-2171分機1485 黃小姐

 

🔥更多計畫詳細資訊:U-start創新創業計畫官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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