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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活動轉知】創新創業激勵計畫 選拔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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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目的 為振興我國科技發展與經濟成長之動力,依據民國 101 年第九次全國科技會議決議,「創 新創業激勵計畫」(下稱本計畫)於 102 年 3 月正式啟動,由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 究與資訊中心(下稱主辦單位)執行,以落實創新成果產業化之激勵政策,推動我國創新 創業風潮。計畫內容包含辦理創新創業團隊選拔並鏈結國內外創業輔導資源,鼓勵青年 學子科技創業,進而帶動國內創新創業風潮,創造社會價值。

二、 時程 每年分兩梯次舉辦,每一梯次期程約為期半年。

三、 徵件方式(二擇一)

(一) 公開徵求

1. 團員資格:團隊中成員隸屬(就學/服務)於可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補助計畫之公 私立大專院校/研究機構之在校生、畢業一年內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畢 業生或專職研究人員之比例,應佔團隊總人數之 50%以上。

2. 團隊作品資格:

(1) 團隊創意構想/技術主題應用為「創新科技」或「健康醫療」,以能將其形 塑商品化為主。

(2) 參與選拔作品(創意構想/技術)須為團隊所原創,並在商業計畫書中說明作 品與推薦學研單位關係,不得有抄襲之行為。

(3) 曾經入選本計畫任一梯次前 40 名但未進前 20 名之作品,得以修改過之精 進版商業計畫書再次報名。

(4) 曾經入選任一梯次前 20 名之作品,不得以相同核心構想/技術(由評審委員 判斷)之商業計畫書再次報名。

(二) 推薦銜接

1. 團隊組成須完全符合前項【(一)公開徵求】所列之團員資格及團隊作品資格。

2. 具備推薦資格之單位:

(1) 創業競賽:經本計畫顧問指導委員會同意通過之創業競賽(包含龍騰微笑創 業競賽、通訊大賽、資訊應用服務創新競賽、中華電信數位創新應用系列 賽、全國醫學工程創意競賽),最終取得前三名之團隊。

(2) 創業相關計畫:國科會推動之相關產學、創業培訓計畫(如:STB、SPARK、 科研創業等計畫),以及教育部推動之 U-START 計畫,同一計畫至多可推 薦3 組團隊。 3. 獲主辦單位同意之推薦團隊得逕行銜接參加第一階段營隊培訓活動,本計畫每 梯次接受外部單位推薦團隊以 15 隊為上限。

3. 獲主辦單位同意之推薦團隊得逕行銜接參加第一階段營隊培訓活動,本計畫每 梯次接受外部單位推薦團隊以 15 隊為上限。

四、 報名

(一) 組隊

1. 團隊須指派一名成員擔任領隊作為主要聯絡人,團隊成員總人數建議 2 至5 人 為宜。

2. 以團隊為單位報名(歡迎跨校、機構組隊),且需有團員所屬之學研機構專任助理 教授(含)以上人員推薦。

(二) 流程

1. 請至FITI官方網站(https://exp.stpi.niar.org.tw/project/FITI/login)註冊使用者帳號, 並依報名頁面各欄位指示,上傳商業計畫書(請上傳Word或PDF格式,計畫書架 構可參考附件1-4,並依照團隊需求自行調整)、簡報(PPT或PDF格式)及相關資 料,完成報名流程。

2. 團隊需於線上填寫團隊與個人基本資料、團隊所屬該機構推薦教授及系所窗口 聯絡資訊,供計畫辦公室複查團隊背景與身分。

3. 依系統提示下載文件並請團隊全部成員確認相關內容與條款,包含創新創業選 拔報名表(附件 1-1)、團隊切結書(附件 1-2)及個資同意函(1-3),撰寫並簽署同意 後將電子檔上傳至報名網站之「報名表」欄位。

4. 以推薦銜接方式報名之團隊,請依系統提示下載計畫銜接申請表(附件 1-5),由 推薦單位填寫並用印後,將電子檔上傳至報名網站「推薦銜接申請書」欄位。

(三) 資格審查

1. 團隊應於報名日期截止前,將親簽文件正本掃描檔及商業計畫書電子檔完成上 傳,並於系統中按下「確認報名」,始得進行資格審查。

2. 若團隊已成立公司超過一年(以初選公布日為基準日計算),團隊須於評選時主動 揭露公司成立資訊,並說明團隊報名作品之核心構想/技術與公司商品之區別, 由評審委員判斷是否符合計畫精神,經查不符之團隊評審得不允以入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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