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臺北市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」簡介
創新研發是邁入知識經濟時代企業競爭能力的基礎,建立自有之創新研發能力為產業勢必推動之發展方向,運用研發能量創造高附加價值產品,強化企業經營體質已經是現今產業迫切面臨的議題。
臺北市中小企業達20萬餘家,是帶動經濟發展的基石,支撐景氣的主要命脈。中小企業在面臨高度競爭時,需要不斷研發創新,研發創新需要資金,如能適時給予協助,讓企業展現轉型能量,臺北市政府預計於99年度推出「臺北市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」(簡稱「臺北市地方型SBIR」),編列約3千萬元的創新研發補助經費,提供中小企業研發經費補助,以鼓勵中小企業在地紮根,誘導其朝創新研發發展。
一、補助對象(以實際公告為準)
依法登記之臺北市中小企業。
二、研發計畫內涵
計畫之技術或產品指標,應具有創新性或能提高國內產業技術水準,包含理論分析與模擬、設計、研發及應用等;或符合節約資源及增進環保與工業安全,有助於促進產業永續發展或綠色清潔生產概念之新技術或新產品。
三、研發計畫期限
研發計畫期程最長1年,最短不得少於6個月。
四、補助項目
計畫補助款包括研發所需之人事費、材料費、研發設備使用費及維護費、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費等項目。
五、 補助金額
每計畫補助經費最高為計畫總經費之50%,補助上限新台幣100萬元。
承辦人:于菁育 電話: 1999(外縣市02-27208889)轉分機6573
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