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提案團隊代表人:敘明理由並檢附變更申請表(附件三),惟新任代表人之原提案團隊成員,且應符合競賽資格,至多變更1次為原則。
二、提案團隊成員:得敘明理由並檢檢附變更申請表(附件三),變更後提案團隊組成仍須符合競賽資格。惟提案團隊成員變更累計超過1/2時,視同自行取消提案,不得辦理變更。
三、提案團隊應於114年1月1日前核准變更,逾時不予受理。